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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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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书单

读书速度:3万字/小时,实体书14页/万字,电子书33页/万字。一般书籍20-30万字。书籍字数统计中"千字"是“版面字数”,版面字数=每行字数每面行数总面数,不是“书稿实际字数”。

2.1. 2021-2024研究生

近距离看美国(历史深处的忧虑)

乡土中国

寻路中国

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

牧⽺⼈的奇幻之旅

2.2. 2017-2021本科

你们 我们 他们

21世纪100个交叉科学难题

就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

什么是数学:对思想和方法的基本研究.第4版

飘:下

飘:上

失控:全人类的最终命运和结局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第3版

当我谈跑步时 我谈些什么:第2版

寂静的春天

洛丽塔

麦田里的守望者

道林格雷的画像

三体:l.死神永生

三体:l.黑暗森林

毛宗岗批评本三国演义:下

一九八四

我的抑郁症

数+学=(女x孩)

什么是数学:对思想和方法的基本研究.第3版

迷人的数学:315个烧脑游戏玩通数学史

啊哈! 原来如此:中译本

数学美拾趣:第2版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情人

毛宗岗批评本三国演义:上

且听风吟黑客与画家:硅谷创业之父Paul Graham文集

时光尽头

罗斯柴尔德家族:上.第2版

自然哲学的数学原理:修订版

爱因斯坦:生活和宇宙

周恩来传:1

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9: (1-10)

给思想一个高度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26291463/

真相

吞噬地球:当人类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浪者

偷影子的人

3. 源泉

3.1. 创造先于分配,创造者需求优先于其他

“人类一直被教导说,最高的美德不是获取,而是给予。然而,如果没有被创造出来的东西,人是无法给予的。创造要先于分配——否则便无物可资分配了。创造者的需求先于任何可能的受益人。然而,我们却被教导着要去崇拜那些二手货——他们并没有创造任何东西,却大把地将那些东西发放给他人,其慷慨程度连创造出这些东西的人都望尘莫及。我们称赞这是一种慈善行为,却对成就不屑一顾。

3.2. 利他主义使痛苦延续,而创造者减轻痛苦

“人类一直被教导说,要以减轻他人的痛苦为第一要旨。可是痛苦是一种疾病。人要是碰到这种疾病,就尽一切努力来给人以安慰和帮助,以此作为对美德的最高检验,这无异于使痛苦成为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那么人类一定希望看见别人痛苦——以便他们可以表现出美德。这就是利他主义的本质。创造者与这种疾病无关,而与生命力有关。他们的工作已经消灭了一种又一种形式的疾病,无论是肉体上的还是精神上的,他们给痛苦中的人带来更多的慰藉,多得令任何利他主义者都难以想象。

3.3. “二手货‘’的利他主义 vs 创造者的自我主义

“人类一直被教导说,赞同别人的意见是一种美德。但是创造者恰恰是那个唱反调的人。人类被教导说,随波逐流是一种美德。但是,创造者正是那个逆水行舟的人。人类被教导说,团结一致是一种美德。但是,创造者恰恰就是那个卓然独立的人。人类被教导说,自我就是邪恶的代名词,而无私就是美德的最高境界。可是创造者便是绝对意义上的自我主义者,而那个所谓的无私的人,正是那个没有思想、没有感受、没有判断、没有行动的人,这些功能都只属于自我。”

“这种本质的颠倒是最可怕的。问题的关键一直被人曲解,人类到头来别无选择,也便没有了自由。

就像善恶这两个极端一样,摆在人面前的是两个概念:自我主义和利他主义。自我主义被理解成为了自我而去牺牲别人。而利他主义则被理解成为了他人而牺牲自我。这种观念使人无可避免地与他人拴在一起,除了选择痛苦之外,他一无所有:要么为了他人自己忍受痛苦,要么为了自我使他人蒙受痛苦。

如果再加上一条,人必须在自我牺牲中发现快乐,陷阱便已经设好了。人被迫把受虐当作他的理想——他若不想成为一个受虐狂,便只能成为一个施虐狂。这是对人所犯下的最大的欺诈罪。

“正是凭借这种手段,依赖和痛苦被作为人生的基础一直存在了下来。

选择不应该在自我牺牲和支配他人之间进行,而应该是选择独立还是依赖,选择创造者的准则还是二手货的准则。这是最根本的问题。它是一个选择生还是死的问题。创造者的准则建立在允许人类生存的理性头脑的需求基础上,而二手货的准则建立在无法生存的头脑的需求之上。一切出自于人类独立自我的东西都是善的。一切出自于对他人的依赖的东西都是邪恶的。

绝对意义上的自我主义者并不是为自己牺牲他人。他超越于以任何方式利用他人的需求之上。他并不是通过他们来发挥作用的。他在任何基本的事情上都是与他们无关的。无论是他的目标,他的动机,他的思想,他的欲望,还是他力量的源泉,都与他们无关。他不是为了他人而存在的——他也并不要求他人为了他而存在。这是人与人之间唯一的兄弟情谊和相互尊重的形式。

3.4. 独立是衡量美德和价值的唯一尺度

“人的能力因人而异,可基本原则是不变的:一个人的独立程度以及他对于工作那种原始的、发自内心的热爱,决定着他作为一个工作者的才能和作为一个人的价值所在。独立是人类衡量美德和价值的唯一尺度。是一个人是什么以及他将自己变成什么,而不是他为他人或者没有为他人做过什么。个人尊严没有替代品。除了独立之外不存在衡量个人尊严的标准。

人世间首要的权利便是自我的权利。人类首要的使命就是对自己尽职尽责。他的道德法则绝不是将自己的首要目标强加于他人身上。假如他的希望根本不依赖于他人的话,他的道德职责就是去做他所希望做的事情,包括他创造能力的全部领域,他的思想以及他的工作,但是并不包括恶棍、利他主义者和独裁者。

“人能独自思考,独自工作。人不能独自掠夺、剥削或者统治他人。掠夺、剥削和统治是以受害者为前提的。它们本身就意味着依赖。它们是二手货的职责。

“统治者并不是自我主义者。他们绝无任何创造性可言。他们完全是通过他人而存在的。他们的目标就在于他人的屈服,在于奴役活动本身。他们如同乞丐、社会工作者以及匪徒一样无法自立。可是人们却被教导说,要将这些二手货——暴君们、皇帝们和独裁者们当作自我主义的代表。通过这种骗局,唆使人们去毁灭自我,毁灭他们自己,毁灭他人。这一骗局的目的就是要毁灭创造者,或是控制他们。这两者是一回事。

“从人类的历史一开始,这两个对抗者就面对面地站在那儿:创造者和二手货。当第一个创造者发明了车轮时,第一个二手货便作出了反应。他发明了利他主义。

“创造者,尽管遭到否认、遭到反对、受到迫害、受到剥削,却在继续前进着,以自己的精力负载着整个人类向前发展。二手货们除了为人类的发展过程设置障碍之外,没有丝毫贡献。这种对抗还有一个名字:个人主义对集体主义。

3.5. 集体利益与利他主义的善常常成为专制恐怖的恶

“一个集体——一个种族,一个阶级,一个政权——的共同利益就是每一次专制统治的要求和理由。历史上的每一次大恐怖都是以利他主义动机的名义犯下的。可曾有哪种自私的行为敌过了秉承利他主义原则所施行的大屠杀呢?其过错究竟在于人们的虚伪,还是在于利他主义的本质呢?最可怕的刽子手就是最真诚的信奉者。他们相信通过断头台和行刑队能实现完美社会。没有人对他们谋杀的权利提出过质疑,因为他们的屠杀打的是利他主义的旗号。人们接受了人必须为他人作出牺牲这一观念。演员在不断地更换着,但是悲剧的程序从未改变。一个从宣称爱人类开始的人道主义者,终将以一片血海而告终。只要人们相信如果某种行为是无私的,那它便是善的这样一种观念,那么,这种悲剧就会继续上演。这种观念允许利他主义者为所欲为,并且强迫他的受害者们去承受痛苦。集体主义运动的领袖们不图私利,只是观察结果。

3.6. 文明就是将个人从集体中解放出来的过程

“现在观察建立在个人主义原则之上的社会的结果吧。这就是我们的国家(美国)。人类历史上最高尚的国家。这是一个具有最伟大的成就,最伟大的繁荣和最伟大的自由的国度。这个国家不是建立在无私的服务、牺牲、放弃,或者任何一条利他主义的箴言之上。它建立在个人追求幸福的权利之上。追求个人的幸福。不是任何他人的幸福。一个私人的、个体的、自私的动机。看看其结果吧,问一问自己的良心吧。

文明就是朝着个人的社会前进的过程,就是一个将个人从人类中间解放出来的过程

3.7. 任何人无权占用我的自由、时间和成就

我到这儿来,就是想说,我不承认任何人有权占有我生命中的任何一分钟,或是我精力的任何一部分,或是我的成就。无论是谁作的这个要求,无论他们的人数有多么庞大,或者无论他们有多么需要。我不承认我对人类负有任何责任,只有一条例外:尊重他们的自由。(注:反过来说,我的自由也必须得到尊重。)

4. 近距离看美国/历史深处的忧虑

4.1. 自由的含义

(思想、知识信息、表达、创造、私有空间、法治、捍卫权力)

美国人认为,假如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能够得到保障,他就是自由的。可以自由地思想,不必担心受到禁止和压制;可以自由地获取各种知识和信息,不必担心受到限制;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不必担心受到威胁;可以自由地进行创造,不必担心受到约束;可以自由地在自己的土地上生活,不必担心家园受到入侵和破坏;可以在法律的范围内自由地做任何事情,不必担心受到诬陷和冤狱;而且,在这一切受到威胁的时候,可以请求法律的保护,甚至有权利拿起枪来捍卫自己的自由。

4.2. 自由与代价

自由和代价是两个分不开的话题。人们为此支付的沉重代价会一次次动摇自由的信念。在不同的时代,自由所经受的冲击和支付的代价是不同的,人们认识程度和承受能力也是不同的。当必须支付的代价超过了承受能力,人们往往会选择放弃一部分自由。

自由实在不是什么罗曼蒂克的东西,这只不过是一个选择,是一个民族在明白了自由的全部含义,清醒地知道必须付出多少代价,测试过自己的承受能力之后,作出的一个选择。

4.3. 政府为保障人的自由平等而存在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一些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中间建立政府。”所以,“政府的正当权利,是要经过被治理者的同意才产生的”。

政府是人民为了保护自己的天赋权利才组织起来的,一旦“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有破坏作用时,人民才有权力改变和废除它”。

他们认为,国家机器自有它自己的运转机制,只要建立起来,它就会成千上百年地运转下去。万一走上歧途,小小百姓根本很难与之匹敌。

政府时时处于强有力的监督之下,它就不容易在错误的道路上走得太远,甚至发生大滑坡;同时,人民有了充分的自由,他们有了表达意愿的渠道以及宣泄情绪的出口,也就不容易积怨至深从而产生爆发性的破坏力。

在他们看来,总统不是什么必要条件,中央政府也不是什么必要条件,他们有关自由独立的美国的理想,才是一个必要条件。他们认为,当他们向全世界宣布他们的理想的这一天起,美国就已经建立起来了。

4.4. 民主和自由往往是冲突的

在大众语言中,民主自由总是像四字成语一样连在一起,而实际上,它们只是凑巧因为同是被人们追求的目标,才被许多人一糊涂而误以为是一回事儿。包括希特勒在内的不少专制体制都不失时机地利用过人们的这种糊涂。其实中国人倒是应该很能理解辨别其中的差异,甚至明白它们水火不相容的矛盾冲突的。只需这么一想马上就清楚了:“文化大革命”那样的“大民主”一来,那些掌握了真理的少数人别说是自由,还会有活路吗?

4.5. 言论自由与真理完全无关

直到我踏到美国的土地上,我还以为,美国人把言论自由看作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也是因为他们和我们有共同的理解:正是为了保护在任何时间空间里有可能存在的“潜在真理”,所以,才不给任何人以绝对真理自居,并且迫使别人服从的权力,或者像我们以前熟悉的说法,真理越辩越明。

可是你一定没有想到,这居然是一个天大的误解。美国人心中的言论自由,与真理不真理根本不沾边。美国的《权利法案》第一修正案的关键就是:言论自由与真理完全无关。

4.6. 真言论自由在于政府不得立法剥夺

其实很多国家的宪法都有言论自由这一条,并不是什么稀罕玩意儿。那么,美国的《权利法案》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呢?它的特点就是规定了政府不得立法剥夺这种自由。也就是说,政府不能借口紧急状态、战争状态或其他任何非常状态,去剥夺或限制人民的宗教、言论及出版自由。为什么呢?就因为美国人对于这些权利的理解与我们当初的理解大相径庭。

他们认为,这些自由是基本人权,即,这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天赋权利。如言论自由,只要是一个人,就有表达自己思想的权利,这跟发表言论的这个人是好人还是恶棍没有关系,这和表达出来的东西是真理还是谬误也毫不相干。哪怕他的思想是彻头彻尾的谬误,哪怕假设有一种方法,可以鉴定出他的思想不论在过去、现在和将来都绝对是谬误,但他作为一个人,还是有权利说出他的想法来。说出来,是合法的。

对于宪法修正案最重要的第一修正案,几乎从一开始,最高法院就挣扎在两难之间:既要维护言论自由的承诺,又惧怕言论引起的非法行为以及煽动的暴力,甚至担心危及国家安全。因此产生了最著名的,对所有宪法条款都有效的“清楚与现实的危险”测定原则。在此原则之下,如果政府无法证明某一言论是造成了清楚与现实的危险,它就不能对该言论的发表者进行惩罚。

4.7. 言论自由就必须忍受不喜欢的声音

接受了三K党法律委托的斯蒂芬·潘弗所说的一段话,颇能代表今天一般美国人的看法:“自由言论就是自由言论,对于流行观点和非流行观点都是一样的。我们不可能一边宣称这是一个自由的国家,一边又把言论划为可接受的和不可接受的两部分。如果有一种检查制度可以把三K党从电视里剔出去,那么,同样的制度也许早就把马丁·路德·金的讲话从亚拉巴马州剔出去了。”必须听那些听不下去的话,“这正是我们必须为自由支付的代价”。

你也许会问:有一些人,他们一旦掌权了就会扼杀别人的言论自由,对于这种人,也要给他们言论自由吗?比如那个三K党的马昂,他就宣称要成立一个纯白人的国家,并且公然表示:在他理想中的这个白人国家里,只有和政府一致的言论才是被允许的。对于这个问题,我觉得斯蒂芬·潘弗回答得很聪明,他说:“如果你因为害怕一个不自由的时代,因此就不给他们言论自由的话,那么,这个不自由的时代已经开始了。是你自己给它开了头。”

4.8. 言论自由不是为了追求真理

呼吁和宣扬言论自由的人们是很容易上“真理”的当的。他们或是明确认为,或是在潜意识中,总是觉得言论自由是走向“真理”的一条“阳光大道”,觉得言论自由只是让真理“越辩越明”的一种方式。在这种概念的指导下,一旦走到自己感觉已经“真理到手”的这一步,言论自由被抛弃就成了十分顺理成章的事儿。

只要不坚持“言论中性”,只要以为言论自由的目的只是为了追求真理,那么,就无法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终有一日,在理论和现实上,都无法阻挡一个或数个权威在手的人物,或是一群所谓的“大多数”,出来把自己宣布为“真理”,而扼杀别人的言论自由。

在美国,“言论自由”和“追求真理”之间的界限,是划得非常清楚的。在这里,这是两件完全不相干的事情。言论自由只有一个目的,保证每个人能够说出他自己的声音,保证这个世界永远有不同的声音。而绝不是希望到了某一天,人们只发出一种声音,哪怕公认为这是“真理的声音”。

4.9. 美国宪法分权思想的历史背景

美国的建国者对于建立庞大的国家机器始终是很有顾虑的,他们曾经在不能确定自己有能力把握它之前,宁可先选择不要联邦政府。美国人至今还在中学课本里,把前辈的这些矛盾告诉自己的年轻一代:“写出美国宪法的那些人都经历过反英战争,他们无法轻易忘记,一个大权在握的国王如何夺走了人民的权利。他们还记得那些税法,和士兵们怎样在没有搜捕状的情况下,就搜查他们的家。另一方面,他们已经发现,政府太弱,就会没有法律和秩序。出于这些原因,他们对于新政府的建立给出一些很谨慎的思考,他们的这些思想在两百年之后的今天,依然在指导我们。我们应该知道他们的这些思想。”这是一些什么思想呢?它的关键就是分权。

4.10. 新闻出版自由的免预检制度

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决定了美国的政治公开化以及对政府权力的制约,这就是新闻监督。我们也发现,美国的言论自由重点,并不是一个人能够在朋友面前、在会议上,甚至站在大街上直述观点而受到保护,也不是他可以放心地在日记书信里写下自己的真实感想,而是可以在公开的出版物上表达自己的意见,这就是进一步的新闻出版自由。它的关键就是免预检制度。

但是,收看和收听现场直播的节目,人们实在无法预料和防止麦当娜们连篇的脏话侵犯,因此,才有了最近被普遍接受的“五秒滞后”的规定。

4.11. 言论自由不能强迫别人听

言论自由是一个人说的权利,但是有一条,就是你不能强迫别人听,也就是说,你不能侵犯别人。

4.12. 人类文明总有脱离世俗的一群人

在人类文明的各个历史阶段、在各个社会中,总有一些人,他们自觉地和世俗生活保持一段距离,以便于思索,以便于和超然的神灵对话。所以,他们只是出于自己的选择,主动和尘世拉开距离,以寻求他们的哲学思考而已。

4.13. 不是宪法给人民权力而是天赋人权

“二战”之前德国人民也是合法拥有武器的。但是在希特勒上台之后,首先搞枪支登记,然后设法逐步搞没收枪支。接着,犹太人面对武装的党卫队员,就只有束手待毙的份儿了。他依据自己在美国的生活经验,坚信失去自卫武器是犹太民族悲剧的原因之一。我们在他家里看到过好几种大大小小的枪,他对我们说:“我也希望永远不要去用这些枪。但是,你应该知道,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我们也是到了美国以后才注意到,宪法第二修正案中关于枪的行文很有讲究,它并不是说是宪法给了人民拥有武器的权利,而是说,人民拥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可侵犯。这两种讲法是不同的。也就是说,美国的建国者们认为,这种权利,不是任何人给予人民的一种恩赐,而是一种天赋人权。宪法所做的,只是规定了任何人都无权对这种权利进行侵犯而已。

4.14. 所有人抛开偏见地支持他人权利

公民权利的保障,不是仅仅依靠《权利法案》的条文,它还必须依靠健全独立的司法制度、健康的社会机制、良好觉悟的社会和民众团体。而且,这个社会必须普遍有起码的正义感和公民良知。

我来了以后,觉得很吃惊的一点,就是这里在发生一个民权案例的时候,各种民权机构以及许多平民,他们都会抛开对当事人个人的好恶,抛开对他的信念、言论、行为的好恶,去支持这个当事人保护自己的宪法权利。这个时候,他们看上去像是在共同守护一个堤坝,似乎一旦决堤就会一毁俱毁。

4.15. 任何不谈代价的许诺都是虚假

你一定记得前面的那些信里,每当我在一个方面回答了你的问题,介绍了美国人所拥有的自由和权利,我就要同时告诉你,他们为此支付了什么样的代价。让你对这些代价有清楚的了解,是我写这些信的真正出发点。我们在世界各地,在不同的时代,都看到过这样的情况,总有一些人在不同的情况下,向那些对于各种需求饥肠辘辘的民众,描绘不同食谱的美味午餐。于是这些人有了众多的追随者,甚至在他们的帮助下成就了自己的事业。这时候,有两种不同的情况往往会不幸地冒出来。一种情况是,这是一份虚假的许诺,人们被土豆加牛肉的食谱所吸引,得到的午餐却是树皮加草根,令人大失所望。另一种更普遍的情况是,这是一份真实的午餐,可是,当人们被引到餐桌前,才发现一个早该想到的简单真理,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他们还未享受到,已经先被昂贵的代价所吓倒,不知那个当初引他们走向餐桌的家伙是有意还是无意,他竟然从来没有提起过这样的代价。这是不公平的。

4.16. 不惜代价尊重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对于中国人,杀人偿命,一命抵一命,是最自然不过的事情。对于美国人来说,一种罪行有一个量刑的上下限。在这个限度之内,都是合理的。罪犯认罪,可以省下大量的人力财力,在限度之内的减刑是可以接受的。我想被害者家属也一定没有想到,案子拖长的话,有可能耗去美国老百姓辛苦工作挣来的成百万、成百万的美元。事实上,美国人依然要用自己的税金把他养在牢里,尽管不论是凶手还是被害者,都不是美国人。他们为这块土地选择了这样的原则,就必须为这块土地上发生的一切支付代价。有时候,这个代价是指金钱;有时候,这个代价,甚至是生命。

明确了代价之后,仍然选择尊重公民的权利和自由为最高目标,这是需要勇气的。而且,有时候,甚至可以说,必须是有能力支付代价才能得到的。

4.17. 解放自己与解放他人相辅相成

当初华裔美国人在这里能够得到法律上的平等地位,还是仰仗了黑人的民权运动。在今天,依然有一批黑人在思考平等和自由的问题时,走在华裔美国人的前头。我想起著名的现代黑人女诗人玛雅·安吉鲁给她的学生提出的问题:人是不是需要解放自己?人是不是需要解放别人?人能不能够不解放别人只解放自己?人能不能不解放自己只解放别人

4.18. 社会注重个人利益/自由就活得洒脱

(如果社会利益能够随意凌驾于个人利益之上,这个社会就不会有人去奋斗)

相比之下,他们的生活态度常常表现得更为轻松。我发现,这并不完全是因为他们是土生土长的缘故,有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生活观念的不同。

他们特别注重个人意愿、个人生活和个人幸福,因此个人奋斗也就随之而天经地义,因为没有后者就没有前者。反之,没有前者也就没有了后者的动力。同时,整个社会,从法律到人们的习惯,都高度尊重个人的生命、个人的幸福、个人的意愿和个人的意志,都把个人意志的自由和个人的奋斗看作是高于一切的。这和我们中国人历来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认为个别的人可以为社会而牺牲,个人在伦理上也应该为社会而牺牲,有着逻辑上的不同。我们中国人是把社会的繁荣置于个人牺牲、天下为公的前提下的。如果人人都只顾自己,人人自私自利,何来社会公德?若无社会公德,哪有社会繁荣和人民幸福?美国人却是把社会的繁荣置于个人自由和个人奋斗的基础上的。他们觉得,如果没有个人意志的自由和个人生活的幸福,谁来奋斗?若无大多数人的奋斗,何来社会的繁荣?

5. 乡土中国

5.1. 差序格局

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而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小国。中国人也特别对世态炎凉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

在孩子成年了住在家里都得给父母膳食费的西洋社会里,大家承认团体的界限。在团体里的有一定的资格。资格取消了就得走出这个团体。在他们不是人情冷热的问题,而是权利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

5.2. 维系着私人的道德

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是一种我所谓“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种格局和现代西洋的“团体格局”是不同的。在团体格局里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了这架子,每个人结上这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公民”的观念不能不先有个“国家”。这种结构很可能是从初民民族的“部落”形态中传下来的。部落形态在游牧经济中很显著的是“团体格局”的。生活相依赖的一群人不能单独地、零散地在山林里求生。在他们,“团体”是生活的前提。可是在一个安居的乡土社会,每个人可以在土地上自食其力地生活时,只在偶然的和临时的非常状态中才感觉到伙伴的需要。在他们,和别人发生关系是后起和次要的,而且他们在不同的场合下需要着不同程度的结合,并不显著地需要一个经常的和广被的团体。因之他们的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

5.3. 男女有别

稳定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所谓了解,是指接受着同一的意义体系。同样的刺激会引起同样的反应,熟习所引起的亲密感觉。亲密感觉和激动性的感情是不相同的。它是契洽,发生持续作用;它是无言的,不像感情奔放时铿然有声,歌哭哀号是激动时不缺的配合。

Oswald Spengler在“西方陆沈论”里曾说西洋曾有两种文化模式:一种他称作阿波罗式的(Apollonian);一种他称作浮士德式的(Faustian)。阿波罗式的文化认定宇宙的安排有一个完善的秩序,这个秩序超于人力的创造,人不过是去接受它,安于其位,维持它;但是人连维持它的力量都没有,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现代的文化却是浮士德式的。他们把冲突看成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无尽的创造过程,不断的变。

这两种文化观很可以用来了解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在感情定向上的差别。乡土社会是阿波罗式的,而现代社会是浮士德式的。这两套精神的差别也表现在两种社会最基本的社会生活里。

乡土社会是靠亲密和长期的共同生活来配合各个人的相互行为,社会的联系是长成的,是熟习的,到某种程度使人感觉到是自动的。

乡土社会中阻碍着共同生活的人充分了解的却是个人生理上的差别。永远划分着人们生理差别的是男女两性。

在以充分了解来配合人们相互行为的社会中,这性别的鸿沟是个基本的阻碍。只在他们理想的天堂里,这鸿沟才算被克服:宗教家对性的抹煞,不论自觉或不自觉,决不是偶然的。

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是不断地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结果。从结果说可以是毫无成就的。非但毫无成就,而且使社会关系不能稳定,使依赖于社会关系的事业不能顺利经营。依现代文化来看,男女间感情激动的发达已使生育的事业摇摇欲坠。 这事业除非另外设法,由社会来经营,浮士德式的精神的确在破坏这社会上的基本事业。

在乡土社会中这种浮士德式的精神是不容存在的。它不需要创造新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是生下来就决定的。它更害怕社会关系的破坏,因为乡土社会所求的是稳定。它是阿波罗式的。男女间的关系必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那就是男女有别的原则。“男女有别”是认定男女间不必求同,在生活上加以隔离。这隔离非但是有形的,所谓男女授受不亲,而且还是在心理上的,男女只在行为上按着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的事业,他们不向对方希望心理上的契洽。

5.4. 礼治秩序

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的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是合式的意思。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说,本和法律无异,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部落也是政治权力。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行为规范的目的是在配合人们的行为以完成社会的任务,社会的任务是在满足社会中各分子的生活需要。从每个人说,在他出生之前,已经有人替他准备下怎样去应付人生道上所可能发生的问题了。

像这一类的传统,不必知之,只要照办,生活就能得到保障的办法,自然会随之发生一套价值。我们说“灵验”,就是说含有一种不可知的魔力在后面。依照着做就有福,不依照了就会出毛病。于是人们对于传统也就渐渐有了敬畏之感了。

如果我们对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不加推究,只按着规定的方法做,而且对于规定的方法带着不这样做就会有不幸的信念时,这套行为也就成了我们普通所谓“仪式”了。礼是按着仪式做的意思。礼字本是从*从示。* 是一种祭器,示是指一种仪式。

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使人服膺;人服礼是主动的。礼是可以为人所好的,所谓“富于好礼”。

这显然是和法律不同了,甚至不同于普通所谓道德。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人可以逃避法网,逃得脱还可以自己骄傲、得意。道德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做了不道德的事,见不得人,那是不好;受人吐弃,是耻。礼则有甚于道德:如果失礼,不但不好,而且不对、不合、不成。这是个人习惯所维持的。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即使在没有人的地方也会不能自已。礼是合式的路子,是经教化过程而成为主动性的服膺于传统的习惯。

礼治的可能必须以传统可以有效地应付生活问题为前提。乡土社会满足了这前提,因之它的秩序可以用礼来维持。在一个变迁很快的社会,传统的效力是无法保证的。不管一种生活的方法在过去是怎样有效,如果环境一改变,谁也不能再依着法子去应付新的问题了。所应付的问题如果要由团体合作的时候,就得大家接受个同意的办法,要保证大家在规定的办法下合作应付共同问题,就得有个力量来控制各个人了。这其实就是法律。也就是所谓“法治”。

法治和礼治是发生在两种不同的社会情态中。这里所谓礼治也许就是普通所谓人治,但是礼治一词不会像人治一词那样容易引起误解,以致有人觉得社会秩序是可以由个人好恶来维持的了。礼治和这种个人好恶的统治相差很远,因为礼是传统,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礼治社会是并不能在变迁很快的时代中出现的,这是乡土社会的特色。

5.5. 无讼

但是事实上,到司法处去打官司的,正是那些乡间所认为“败类”的人物。依着现行法去判决(且把贪污那一套除外),时常可以和地方传统不合。乡间认为坏的行为却正可以是合法的行为,于是司法处在乡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个包庇作恶的机构了。

有一位兼司法官的县长曾和我谈到过很多这种例子。有个人因妻子偷了汉子打伤了奸夫。在乡间这是理直气壮的,但是和奸没有罪,何况又没有证据,殴伤却有罪。那位县长问我:他怎么判好呢?他更明白,如果是善良的乡下人,自己知道做了坏事决不会到衙门里来的。这些凭借一点法律知识的败类,却会在乡间为非作恶起来,法律还要去保护他。我也承认这是很可能发生的事实。现行的司法制度在乡间发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坏了原有的礼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结构和思想观念上还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发生了。

6. 寻路中国

6.1. 中国文化的同化力量遭遇游牧民族

游牧民族多不是侵略者——一般而言,他们对攻城掠地不感兴趣。他们要的,是汉人的财物,不是汉人的文化,这一点一直让历朝历代的皇帝们烦恼不已。南方的情形略有不同,中原王朝在南方的扩展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文化压制,而不是武力征服。美国历史学家亚瑟·瓦尔德隆写过一本书,书名是《中国长城》。在这本书中,他记述了明朝时期发生在北方地区的几次冲突。他告诉我,在这个问题上,弄清楚中原人的立场十分重要。“对他们来说,那不是指中原文化,”他认为,“那是指所有文化。任何人都自然应该遵从一—不管他是哪个民族,这就像每个人都得接受做牙科手术要使用奴佛卡因的道理一样。总体情况基本上是这样的。中原帝国向南扩展的过程中,不是中原人在迁移,而是当地人改变民俗。他们伪造家族图谱,修建祭坛——他们的所作所为,跟任何想进行文化入侵的人一模一样。时至今日,这就是中国人的力量。这不是武力。他们不需要密探,不需要卧底。有某种东西让他们成为中国人这个群体的一员,而正是这个群体令周围的人对它产生兴趣。

“首先对此不感兴趣的,就是骑马的游牧部落,”瓦尔德隆接着说,“这令中原人十分头疼,因为他们已经用文化这个东西,把其他几个边上的外族人都牢牢地束缚住了。可骑马的游牧民族不管这一套。他们只管跑过来,强奸妇女,放火劫舍。对中原人来说,这个问题如同美国人遇到基地组织这个麻烦事,只会招人更加怨恨。美国人总是认为,那些人对我们应该再多一些了解。教他们学做美味、老式的美式烧烤,把我们的生活全貌展示给他们看,他们肯定会喜欢这一切!可是,这根本不管用。在中国的文化里,同样存在类似的错误路线。是对文化这一力量保持极度信赖,还是要有诉诸武力的意识,这两者之间存在错误路线。”

6.2. 长城在形态和意义上的变色龙性质

车窗外,长城依旧,气势雄伟。我越往前走,这样的建筑就越震撼着我,既为它们的美丽,也为它们的坚守。它们那变色龙一般的品质极为出色——这些城墙沿着地形的轮廓线蜿蜒向前,附着在山脊之上,带上了土壤的颜色,因为年久,因为取材自本土。在河北,那些城墙跟当地的山峦一样陡峭而粗糙因为它。在有些地方,你身处半山,却无法看清哪是岩石,哪是明长城。在黄土高原,山峦不再,取而代之的是布满台地的壕沟深渠。跟那块满目疮痍的大地上的其他东西一样,长城同样变得棱角分明。在鄂尔多斯沙漠边沿,那些屏障物看上去仿佛是一堆堆沙子。在河西走廊这儿,明城墙宛如一条色彩黯淡的蛇,在春日的阳光下伸展开去。如果这些建筑物在修建之初破坏了环境,那么随着岁月流逝,它的边角已经磨平,看上去跟周围融为一体,几成天然了。实在奇怪得很,人类曾经以为从月球上可以看见长城——我从来没有看到过哪个人造建筑物,跟周围环境如此精妙细微地融合在一起。在有些地段,即使你就站在那个东西上面,也可能懵然不知。

长城的意义也颇有变色龙的性质,对它的阐释曾经随着时间和观念的不同而不断改变。20世纪初期,革命家和民族主义者孙中山先生赞美它是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建筑成就。毛泽东把它描绘成近代史上全民抵御外辱的先驱。对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最伟大的作家鲁迅而言,那段城墙代表了中国文化里所有的糟粕。鲁迅把长城说成是“奇迹和诅咒”。他写道:“我总觉得周围有长城围绕。这长城的构成材料,是旧有的古砖和补添的新砖。两种东西联为一气造成了城壁,将人们包围。”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日本人占领了中国的北方地区。侵略者的士兵倚靠着长城拍下照片,为的是让人信服,他们占领了这片土地。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和弗兰弦·卡夫卡都根据长城编写过故事。在外国作家看来,长城一般象征着对外国人的恐惧,而中国人则觉得那是伟大文明的证据。由政府主办的《今日中国》甚至把它说成是多民族团结的象征——“与其说是屏障,不如说是河流”。长城的象征意义是一种流体,它表示什么东西都行,哪怕说成是蒙古人和汉人的合作也没有问题。

6.3. 乡村人对陌生人无条件的信任

回到安寺村的时候,拄拐杖的那位老人正在耐心地等着我们。我了解到,他是那三兄弟的爷爷。他还告诉我,尤其在他们那个地方,计划生育政策执行得并不严格。“入们只要交了罚款,就可以多生,”他笑着说。他还是一点都不关心我是谁,我要做什么。在北方的农村,人们很少起疑心,他们邀请我进去喝茶或者吃饭,基本上很常见。对于农村生活的艰辛,我并未心存幻想,我在美中友好志愿者协会当志愿者的日子里就学会了,不能把贫穷想得太美。不过,在驾车穿越这些即将消失的村镇的过程中,我还是感受到了些许酸楚。那是我瞥见的最后一线生机——最后的小镇,最后的乡村少年,也许还有最后的家庭,兄弟姐妹俱全的大家庭。乡下人特有的诚实与信任,不会随着迁居入城而继续存在。在世界上,陌生人受到毫不迟疑的欢迎,赢得孩子们的信任,这样的地方并不多见。驾车离开安寺村的时候,我有些伤心。

6.4. 长城只是建筑不能说明中华文明

世界上,没有哪个人对明长城的了解有石彬伦那么透彻。一次,我问他,这样的建筑物说明了中国的什么。“开讲座的时候,老有人问我这个问题,”他说道,“这说明中国的什么呢,中国是它的建造者呀?我的答案基本上是这样的:什么也说明不了。他们很有些失望。这个东西不过说明中国人曾经做了些什么而已。那只是他们进行自卫的一种方式。”

石彬伦讨厌把长城赋予象征意义,并加以利用。在他看来,长城已经变成了一个极其简单的隐喻,人们更愿意对它进行阐释,胜于对它进行调查研究。他认为,把某一个具体的建筑结构用来解释类似中华文明这么复杂的东西,是十分不公平的。“我怎么看它呢?那一带是边疆地区,经常容易受到攻击,”他说道,“他们只好修建了这样的边境防御体系。人们把它跟外交、贸易以及对蒙古领土的侵扰等联系起来。”

石彬伦继续说道:“人们常说,值吗?我可不认为当时的人会这么想问题。没有哪一个城邦国家说过这样的话:‘我们放弃这块土地吧’或者‘我们可以牺牲多少多少平民和士兵的性命。’账不是这样算的。每一个王朝都会设法保全自己。”

7. 最初的爱情;最后的仪式

由八个短篇小说组成,看得很爽。八个短篇分别经由青少年男性的视角出发,讲述了八段情节各异却又情绪共通的故事,或恐怖或暴烈,或残酷或变态,或荒唐或魔幻,同时却既温柔又感伤;就像每个人都会经历的疯魔而又伤感的青春期,是每个人都可以从中烛照出自我的“青春残酷物语”。

1

他们每天早上从自家的门前台阶上涌出,去往磨坊、工厂、木料场和伦敦的码头,辛苦劳累一星期,星期天才得休息,然后休息一星期又得奔赴苦役。每晚回来时变得更老、更累,却没有更富。我和雷蒙德喝茶时经常笑话这种对生活的消极背叛。他们砍呀挖呀推呀包啊查啊,为别人的利润呻吟和流汗。我们还笑话他们为了肯定自己,把一生的低眉折腰看成是美德,还为从未错过这地狱中的每一天而奖励自己。

2

我们⾛到码头上,我给她看我的船系在尽头。那是⼀条划艇,外绿内红,像只⽔果。这个夏天我每天都来,为它划桨,给它上漆,把它擦⼲净,有时只是来看看它。有⼀次我逆流划了七英⾥远,然后⽤那天剩余的时间顺流漂回来。我们坐在码头的边沿看着⼩船、河⽔和对岸的树。

8. 牧⽺⼈的奇幻之旅

1

“⼈们很早就学会了⽣活的道理。”⽼⼈说,眼中露出⼀丝苦涩,“也许正因为如此,他们才会早早地就放弃了它们。世界就是如此。

2

“恰恰是实现梦想的可能性,才使⽣活变得有趣。”

3

⽼者接着说道:“这本书和⼏乎所有的书⼀样,讲的是同⼀个道理,⼈们⽆法选择⾃⼰的命运。它要使⼤家相信这个世上最⼤的谎⾔。”

“什么是世上最⼤的谎⾔?”男孩吃惊地问道。

“在⼈⽣的某个时候,我们失去了对⾃⼰⽣活的掌控,命运主宰了我们的⼈⽣。这就是世上最⼤的谎⾔。”

4

“如果我决定留下呢?”

“你将是绿洲的顾问。你会有⾜够的黄⾦去购买很多⽺和很多骆驼。你会跟法蒂玛结婚,⽽且第⼀年你们会⽣活得很幸福。你将会热爱沙漠,将对那五万棵椰枣树中的每⼀棵都了如指掌。你会观察到它们如何⽣长,如何展⽰出⼀个不断变化的世界。你还会明⽩越来越多的预兆,因为沙漠是所有⽼师中最好的⼀个。

“第⼆年你会记起那⼀批财宝。预兆开始不断地提⽰你这⼀点,⽽你则极⼒对那些预兆视⽽不见。你只运⽤你的知识去为绿洲和绿洲居民谋福。部落头领们会因此⽽感激你。你的骆驼将为你带来财富和权⼒。

“第三年,预兆会继续向你提⽰你那财宝和你的天命。你会整夜整夜地在绿洲踱来踱去,⽽法蒂玛将成为⼀个忧伤的⼥⼈,因为是她使你中断了前进的道路。但是你还会爱她,她也爱你。你会回想起她从未要求你留下,因为⼀个沙漠中的⼥⼈知道,应该等待她的男⼈。所以,你不会怪罪她。

但是,你会有许多个夜晚在沙漠⾥和椰枣树间徘徊,思考着也许当初应该继续前⾏,并更加相信⾃⼰对法蒂玛的爱。因为促使你留在绿洲的原因,是你害怕⾃⼰再也不会回来。到这时,预兆将告诉你,你的财宝将永远被埋在地下。

“第四年,预兆将会放弃你,因为你不再理会它们。部落头领们将会明⽩这⼀点,⽽你的顾问⼀职将被解除。到那时,你将成为富商,拥有很多骆驼和货物。但是,你的余⽣都将在沙漠和椰枣树之间游荡,你明⽩⾃⼰没有完成天命,那时再想去做,已经为时晚矣。

5

“你将永远不明⽩,爱情从来不会阻⽌⼀个男⼈去追寻天命。如果阻⽌,定因为那不是真正的爱情,不是⽤宇宙语⾔表达的爱情。”

6

谁也不能逃避⾃⼰的⼼,所以最好倾听⼼在说什么。只有这样,你才永远不会遭受意外的打击。

7

⼈⼼全都如此。它们害怕实现更⼤的梦想,因为认为⾃⼰不配有这样的梦想,或者⽆法实现这样的梦想。⼀想到爱情去⽽不返,本该美好的时刻却并⾮如此,本该发现的财宝却永埋沙下,我们的⼼就害怕得要命。因为⼀旦这种情况发⽣,我们将会痛苦异常。”

你告诉它,害怕遭受痛苦⽐遭受痛苦本⾝还要糟糕。还要告诉它,没有任何⼀颗⼼在追求梦想的时候感到痛苦,因为追寻过程的每⼀刻,都与上帝和永恒同在。

“为什么⼼不告诉⼈们,他们应该追寻⾃⼰的梦想呢?”男孩问炼⾦术⼠。

“因为这样⼀来,⼼将会忍受更⼤的痛苦,⽽它不喜欢忍受痛苦。”

9. 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

9.1. 祸福相依,容易发胖使其注意健康

已经说过,我是那种不予过问的话,什么事儿都不做也会渐渐发胖的体质。我太太却不管吃多少(吃的不多,可一有点啥事就吃甜点心),不做运动,也根本不会变胖,连赘肉都不长。我常常寻思:“人生真是不公平啊!”一些人不努力便得不到的东西,有些人却无须努力便唾手可得。 不过细想起来,这种生来易于肥胖的体质,或许是一种幸运。比如说,我这种人为了不增加体重,每天得剧烈地运动留意饮食,有所节制。何等费劲的人生啊!然而倘使从不偷懒,坚持努力,代谢便可以维持在高水平,身体愈来愈健康强壮,老化恐怕也会减缓。什么都不做也不发胖的人无须留意运动和饮食。并无必要,却去寻这种麻烦事儿做的人,为数肯定 不会太多,因此这种体质的人,每每随着年龄增长而体力日渐衰退。不着意锻炼的话,自然而然,肌肉便会松弛,骨质便会变弱。什么才是公平,还得以长远的眼光观之,才能看明白阅读此文的读者,也许有人抱有这样的苦恼:“啊呀呀,一不小心体重马上就增加····..”应当动用积极正面的思考,将此视为上天赐予的好运:容易看清红灯,就够幸运了。不过,这么去思考问题也不容易。

9.2. 喜欢的事儿自然可以坚持下去

我说起每天都坚持跑步,总有人表示钦佩:“你真是意志坚强啊!”得到表扬,我固然欢喜,这总比受到贬低要惬意得多。然而,并非只凭意志坚强就可以无所不能,人世不是那么单纯的。老实说,我甚至觉得每天坚持跑步同意志的强弱并没有太大的关联。我能够坚持跑步二十年,恐怕还是因为跑步合乎我的性情,至少“不觉得那么痛苦”。人生来如此:喜欢的事儿自然可以坚持下去,不喜欢的事儿怎么也坚持不了。意志之类,恐怕也与“坚持”有一丁点瓜葛。然而无论何等意志坚强的人,何等争强好胜的人,不喜欢的事情终究做不到持之以恒;做到了,也对身体不利。

9.3. 最重要的东西在学校里学不到

话虽如此,也许真有人读了这篇文章,陡然来了兴趣:“好啊,我也跑它一跑试试。”当真练起跑步来。“呵呵,这不挺好玩儿吗?”这当然是不错的结果。果真发生了这等事,作为本书的作者,我也非常高兴。然而每个人都有对路与不对路之事既有人适合马拉松,也有人适合高尔夫,还有人适合赌博。

看见学校上体育课时,让全体学生都练长跑的光景,我便深感同情:“好可怜啊。”那些丝毫不想跑步的人,抑或体质不适合跑步的人,不分青红皂白让他们统统去跑长跑,这是何等无意义的拷问。我很想发出忠告:趁着还没有出现问题,赶快取消让初中生和高中生一律跑长跑的做法。当然,我这样的人出面说这种话,肯定无人理会。学校就是这样一种地方:在学校里我们学到的最重要的东西,就是“最重要的东西在学校里学不到”这一真理。

任怎么说长跑和自己的性情相符,也有这样的日子。“今天觉得身体好沉重啊。不想跑步啦。”经常有类似的日子。这时候便寻找出形形色色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想休息,不想跑了。我曾经采访过奥运会长跑选手漱古利彦,在他退役就任S&B队教练后不久。当时我问道:“古君这样高水平的长跑选手,会不会也有今天不想跑啦、觉得烦啦、想待在家里睡觉这类情形呢?”古君正所谓怒目圆睁,然后用了类似这人怎么问出这种傻问题来”的语气回答:“那还用问!这种事情经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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